集合論中元素個數相等
如何證明兩個集合X、Y元素個數相等?最直覺的想法是:把集合X和集合Y的元素個數算出來,若兩個集合元素個數相等,就得證。但總是會遇到天不從人願的時候,若剛好兩個集合X、Y為無限集(元素個數無限),就無法計算出集合X、Y的元素個數了。
因此數學家想出一個方法:利用消去法來證明。也就是將集合X中消去一個元素,就同時將集合Y中也消去一個元素。重複執行此動作,若可以將X與Y中的所有元素都消去的話,便可證明這兩個集合元素個數相等。([Wikipedia] Cardinality: 1. Comparing sets)
這個將兩個集合中對應元素消去的動作,以函數的觀點來看稱為:一對一且映成函數。因此要證明兩個無限集的元素個數相等,就可轉換為設法在兩個無限集之間找到一個一對一且映成函數,只要能夠定義出這個函數,便可證明兩個無限集的元素個數相等。(像這樣將問題轉換為利用其他已知理論、工具來解決的能力,真的需要好好培養...)
以下的證明看完以後會有種「世界變了」的感覺:
(以下集合均為無限集)
- 證明整數和偶數具有相同的元素個數
明明整數就包含單數和偶數,結果整數的個數居然還是跟偶數一樣多?那單數跑到哪裡去了?
- 證明整數與自然數具有相同的元素個數
根據相同的推導方式得到的這個結論也很神奇,明明整數就包含負數和自然數,但是整數的個數還是跟自然數一樣多?那負數又跑到哪裡去了呢?
- 證明正奇數(odd number)是可數集合(正奇數與自然數具有相同的元素個數)
最後這個結論也很有意思,自然數除了正奇數以外,當然包括了正偶數(even number),但最後又證明出自然數的個數和正奇數相同,那麼正偶數又跑去哪裡了呢?
從以上性質的推導可以感受到數學的嚴謹性,一切都根據已知的定理、定義來推導,不摻雜一絲不理性的因素(e.g. 感覺、猜想),而這些人格特質對於程式的開發、除錯也是很重要的,如果不去仔細思考背後的原因,而老是將發生錯誤的原因歸咎到沒有放乖乖之類的迷信,那是很難進步的。
下一篇預計整理的是「零」的性質,還有一些我們認為是理所當然的數學運算性質的推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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